蓬江区科工商务局、新会区科工商务局:
根据《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粤财工[2017]176)和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)计划的通知》(粤工信融资函〔2019〕682号)的要求,我局定于2019年6月3-4日,委托江门市志尚会计事务所对申报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提质增效项目进行现场核查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内容
1.购买设备的发票时间及真实性;
2.设备的购买是否存在关联交易;
3.对设备的购买者和使用者进行核对;
4.设备前期是否享受过各级财政资金扶持,以及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各级财政资金的事项;
5.对设备的铭牌进行拍照留底。
二、行程及人员安排
(一)行程安排:
(二)第三方人员安排
三、工作要求
请蓬江区、新会区科工商务局通知相关申报企业做好准备,并派相关业务人员1名到企业现场协助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工作。
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9年5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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